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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住建局“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9-04-24 10:27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19]3号)及孝感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系统“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省住建厅关于构建全省住建领域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省住建厅关于服务建筑业民营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孝感政规[ 2017]11号)

等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切实营造良好的政商营商环境,推进全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市住建局决定,2019年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

    一、工作目标

    紧扣“服务企业提质”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作风建设,动员和组织全市住建系统机关和党员干部深入服务企业,扎扎实实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服务机制  

   1、加强联系沟通。建立领导定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领导干部到联系的企业调研、现场办公每年不少于2次,每年召开服务企业专题办公会不少于1次。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邀请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听取意见建议不少于2次。

    2、加强政策宣传。建立完善政策咨询制度,广泛利用网站、服务企业QQ群,短信平台、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刊物等定期向企业宣讲涉企政策,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对企业开展面对面政策咨询服务,现场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3、培育重点企业。按照“重点扶持、动态服务”要求,摸清底数,上门开展指导服务企业对标补齐短板,建立服务诚信优质企业名单制度,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收取,鼓励信誉良好的优质企业积极参与项目建设。

    4、服务重点项目。加强与市财政、人社局、汉融公司的沟通联系,保障施工企业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简化验收程序,办理事项一次告知服务对象,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一次办结。建立周巡查和月巡查制度,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落实。

    (二)搭建合作平台

    1、推动银企合作。根据企业需要,引导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创新“建安贷”信贷产品,建立担保基金池,在试运行的基础上,推动银企合作进一步拓展领域,扩大合作范围,鼓励重点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基金池建立,逐渐扩大融资规模和可担保额度,切实解决建设领域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2、推动产业链合作。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技术对接、产品对接和信息交流活动,促进建筑、设计、监理、市政、绿色建材等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抱团取暖、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产业链的有机对接,提升住建领域产业集聚水平。

    3、推动项目合作。建立服务企业项目对接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商议对策。鼓励支持我市建筑企业巩固本地市场的同时,创造条件走出去发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长江新城等建设,扩大市场份额。

    4、推动人才合作。帮助企业搭建企业用工信息平台、人才培训,推广企业与院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双主体”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三)开展专项活动

    1、开展“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活动。优化服务流程,对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精简前置条件,取消委托监理、建设资金到位证明、施工合同备案等相关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将施工许可条件中的“建设资金到位证明”修改为“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发放施工许可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便捷、畅通的服务。

    2.开展“建筑业转型升级”活动。开展提升建筑企业竞争力活动。服务建筑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组织本市企业积极参与省住建厅开展的企业参与“一带一路”走出去专题活动。加强劳务基地建设,促进建筑劳务进一步规范发展。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质活动。积极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图册,大力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创建样板引路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参加QC成果申报和优质工程创建活动,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服务指导。开展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加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有效供给力度,完善工程建设计价依据体系,引导企业加强建材价格风险管控。

    3、开展“房地产企业转型提质”活动。搭建房地产企业高质量发展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公益讲座、高峰论坛、以案说法,定期发布市场信息、政策动态、分析研判,为房地产企业稳预期、稳投资、稳市场提供信息服务。积极为物业企业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物业企业参与投标、完善定价、转型提质等方面提供服务指导。

    4、开展“优化服务供水、供气企业”活动。及时了解供水、供气企业的诉求,积极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舍已经颁布的《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尽快修订我市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明确统建统管原则,为供水企业开展二次供水管理提供法律支撑。加快推进城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健全随道路配套建设的供水设施质量管控体系,保障供水管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尽快拟定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城镇燃气企业加大储气设施建设力度,协助解决好建设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5、开展“服务预拌混凝土企业提质”活动。组织相关大学和科研院所及行业协会等有关专家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及专业技术知识不精通等问题,促进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实现生产质量控制标准化管理模式。搭建上下游产业链合作机制,引导企业推动高性能混凝土的研发和发展,推动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发生产透水混凝土、轻质混凝土、清水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等市场需求的特种混凝土,推动预拌砂浆企业研发满足市场需求的各类特种砂浆,促进预拌企业转型升级。协同做好《关于大力支持机制砂利用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和督促企业合规使用质量合格的机制砂,引导服务企业解决“用料荒”的问题。

  6、开展“净化企业发展环境”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处置一批行业市场强买强卖、“砂石路霸”典型案件,进一步净化行业市场秩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治根上出成效。

  三、方法步骤

  “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贯穿全年,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于3月3 1日前报市住建局住建管理股。

    (二)调研和问题梳理阶段(4月底前)

    各部门要建立联系企业制度,通过深入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切实摸清掌握企业当前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企业反映的诉求、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门别类,建立台帐。

    (三)问题办理及督办阶段(5月-11月)

    一是加强企业反映问题的办理。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明确办理目标措施,确定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属于职能范围的问题,要立即研究解决;属于涉及上级或其他有关部门职能范围的问题,要积极反映,主动协调帮助解决;属于行业共性的问题,要从行业层面,抓紧研究出台有效管用的政策措施予以解决;属于个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对于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带普遍性的突出问题,要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加以解决。二是建立解决问题的常态机制。建立问题收集、交办、反馈、督办的闭合循环机制,统筹协调力量,形成共振合力,推进“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有效开展。三是加强督办检查。市住建局适时组织督查组,随机进行抽查。对重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应付或久拖不办等行为,要严肃查处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总结评价阶段(12月)

    一是开展“三查三看”。12月中旬,住建系统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服务企业提质年”总结活动,做到“三查三看”:一查台账资料,看服务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二查企业问题、诉求解决情况,看为企业办事是否践行承诺;三查企业满意度情况,看服务企业是否满意。通过“三查三看”及时总结经验,切实改进不足。二是各责任单位12月15日前向市住建局住建管理股报送活动书面总结报告。三是市住建局结合年终总结,组织开展“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总结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不断推进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抓手。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活动中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住建局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措施,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报工作情况。市住建局“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领导小组亦公室设在住建管理股。办公室负责“服务企业提质年”日常工作,拟定工作计划,发布工作方案,组织收集典型案例,提供决策参考,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各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分别制定各自专项实施方案,分管局领导带头抓,各单位分头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比照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并将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报市住建局住建管理股。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建立月报制度,各单位每月23日前将活动情况报市住建局住建管理股。每季度市住建局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要把立足于为企业解决多少问题作为衡量服务企业活动的量化指标,切实做到帮助企业解决一批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搭建一批服务企业优质合作平台,落实一批服务企业优惠政策,宣扬一批行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