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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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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关于印发《市人社局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

发表时间:2018-05-25 09:15

孝人社办[2018] 19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将《市人社局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 8日

 

市人社局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

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解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市人社局制定如下任务分解方案:

    一、强化人才引进

   (一)搭建企业引才平台。为有效解决建筑企业发展中的人才缺口,实现建筑企业人才的更新换代,我们为企业搭建了“五个平台”。①组织举办市内招聘会,搭建人才实体招聘平台。根据建筑企业急需人才和人才更新需要,为建筑企业组织开展各类综合性招聘服务活动。②组团参加武汉招聘活动,搭建紧缺人才引进平台。根据孝感紧邻武汉这一地理优势,通过组团参加武汉各类招聘会,解决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市内引进不足的问题。③完善网络招聘,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为进一步做好建筑企业人才的招聘服务,我们在组织建筑企业参加各类现场招聘会的同时,充分利用“孝感人才网、公共招聘网及全国各大中城市联盟”等网络媒介,搭建快捷便利的网络招聘平台。④组团参加固定专场招聘会,搭建公益性人才招聘平台,为解决建筑企业日常人才之需,分别在“湖北人才市场”、“湖北纳杰人才市场”设固定招聘展位,每一逢“星期六、星期天”组织有人才需求建筑企业直接到市场参加招聘,并免收摊位费。⑤组团赴省外招聘,搭建特殊人才引进平台。探索开展建筑企业组团赴省外招聘,解决一些特殊岗位、特殊专业的特别人才招聘问题,实现人才跨省市交流。(责任单位:人才服务局)

  (二)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强化服务意识,落实优惠政策、吸引建筑行业人才来孝就业、落户。鼓励建筑人才以项目服务、业余兼职、短期合作、人才租赁等形式服务孝感建筑业发晨,打破身份、户籍、人事劳动关系接转等制约因素,鼓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双方以合同形式约定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责任单位:人才科协调

    二、营造育才环境

   (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①实施建筑业技能人立振兴计划。全力推进中国制造2 0 2 5孝感行动落地见效,充分利用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优化我市技工院校结构,调整学科专业,培育一批拔尖建筑业高技能人才。②大力推进技工学校“四位一体”改革发展,引导技工院校走内涵、特色、创新发展道路。鼓励技工院校面向建筑企业在岗职工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开展非全曰制教育和职业培训,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规范考试鉴定,完善就业服务。③建立建筑技能实训基地。加快推进湖北工程技师学院建设,鼓励规模以上建筑企业、职业院校建设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提供技能就业、技能提升、技能创业、技能竞赛等服务。(责任单位:职建科、市高级技校)

   (四)做好建筑行业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建筑企业用工需求实际,结合建筑工人对培训的需求,将培训任务分解到相关定点培训机构,指导、督促定点培训机构为建筑工人提供有针对性地免费培训,据实申报培训补贴,申报程序和要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确保“培训一批、技能提升一批”。(责任单位:就业局)

    三、创新人才评价体系

   (五)落实各项职称评审政策。①在我市工作一年以上一线工作的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适当放宽学历、资历限制,不作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突出工程项目质量、技术创造发明、技术应用推广、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开发等实际能力和业绩:③对全职引进回国的海外优秀建筑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首次申报时可比照同资历、水平人员相应条件申报评审;对已选聘为长江学者楚天学者、百人计划、千人计划的建筑业专业技术人才可由评委会直接认定相应职称。④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3年以上,依法从事坐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建筑企业中的生产经营管理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⑤对获得国家级设计大奖、工程质量奖、施工工法或3项省部级优质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负责人,在评定高级职称时可以直接受理上报,破格晋升。⑥我市各类建筑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在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人员中从事工程的专业技术工作者均可申报相应专业系列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无论单位申报还是个人中报均不受指标限。(责任单位:职称科、人才服务局)

   (六)完善建筑技能竞赛体系。实施“技能强市战略工程”,以“湖北工匠”选拔为引领,鼓励建筑业技能人才参加湖北省“华中模具杯”模具技能大赛和开展“孝感工匠杯”技能大赛,建立以企业岗位比武为基础的技能竞赛体系。开展全民创业行动,举办双创活动周、创业大赛等活动。支持行业组织、企业、院校等,举办建筑业技能竞赛。(责任单位:职建科)

   (七)创新建筑技能人才评价。建立以实际操作能力考核为主的建筑技能人才等级评价体系,积极发挥技能竞赛在人才评价中的主渠道作用。对在“2 0 1 7年湖北省首届‘华中模具城杯’模具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各项目前3名的选手,“湖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同时,按国家职业标准晋升技师(已具备技师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对获各项目4-8名的选手,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资格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责任单位:职建科)

   (八)建立青年人才举荐制度。组建青年人才举荐委员会建筑分会,邀请建筑行业杰出人才和领军企业高管担任成员,推荐3 5岁以下的建筑业优秀青年人才,纳入市高端人才库。(责任单位:人才科协调)

     四、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九)给予引进人才专项待遇。对于建筑业领军型、高端型人才来孝领办、创办企业的,经专家评审认定,3年内给予每月3 0 0 0元生活补贴,并免费提供一套不少120平米的人才公寓租住;3年后在孝购买住房的,一次性给予3 0万购房补助;不购买住房的,继续给予3年每月2 0 0 0元的租金补贴。通过“招硕引博”进入建筑类事业单位的人才,三年内由市财政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硕士每人每月5 0 0元,博士每人每月1 0 0 0元:博士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5年期适宜住房,或者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硕士由用人  单位免费提供3年期适宜住房,或者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在建筑业企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全日制研窒生,三年内由市财政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硕士每人每月5 0 0元,博士每人每月1 0 0 0元:鼓励建筑企业给予博士研究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责任单位:人才科协调)

   (十)吸引建筑业高端人才来孝创新创业。对在孝领办、创办企业的建筑业领军型、高端型人才,经专家评审认定,给予不少于1 0 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凡在孝从事重大建筑业课题突破性创新研发的高端人才、领军人才,经专家评审认定,一次性给予20 - 50万元创新资助。建筑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并取得科技成果的研发团队,优先推荐参与“重点产业创意团队”评选,对每支团队在设立期内经考核给予2 0万元的奖励资金。(责任单位:人才科协调)

   (十一)表彰奖励拔尖人才。弘扬工匠精神,在全市开展“孝感市服务标兵和技术能手”选拔工作,我们将调节表彰名额,对在建筑行业有重大改革创新和重要技术突破的技术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给予倾斜,由市政府授予“孝感市技术能手”、给予1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优先评授孝感市五一劳动奖章。(责任单位:人才科)

   (十二)完善人才保障政策。①建筑业引进的海内外人才及其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不受编制限制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并补缴相应基本养老保险费。在企业的,可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责任单位:职保局)②对建筑业获评国务院津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专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长江学者、楚天学者、省百人计划人员和中华技能大奖的获得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按90%的比例由本级财政给予补赔。(责任单位:医保局)

   (十三)维护建筑业人员合法权益。①加大对建筑企业和建筑务工人员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确保劳动合同签订全覆盖。②加大对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锄保障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件件落要,③对在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两金”(财政等措的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业主缴纳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局)④加大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力度,争取全覆盖。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⑤落实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政策,将建筑工人利益放在优先位置。(责任单位:医保科、医保局)